臺新租稅協定更新引發新加坡銀行資訊是否自動交換回臺灣的疑慮。凱博聯合會計師事務所張慧如會計師指出,金融帳戶資訊交換主要依循 CRS 制度,而新加坡目前的交換名單並不包含臺灣,因此銀行不會自動向臺灣提供帳戶資料。租稅協定中的資訊交換條款屬於「依請求交換」,僅針對特定稅務調查案件提供可預見的相關資訊,與 CRS 的定期大量自動交換性質不同。此次協定更新將 1981 年的版本全面調整以符合 OECD 國際架構,重點包括將股利、利息及權利金的扣繳稅率上限統一降至 10%,並優化常設機構與資本利得的課稅規則,提供跨境投資更具競爭力的稅務環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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